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被罰25萬元: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3月28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晉城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被罰款人民幣25萬元。
李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王某婕(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科員)二人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分別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盧某寧(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征信授權用戶)、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征信查詢用戶)二人因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分別被罰款人民幣1萬元。
徐某芳(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被罰款人民幣4萬元。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征信查詢用戶)、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征信授權用戶)二人因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分別被罰款人民幣3萬元。
9
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晉市銀罰決字〔2025〕9號
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25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序號
當事人名稱
(姓名)
行政處罰決定
書文號
違法行為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
示之日起計算)
備注
1
李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
晉市銀罰決字〔2025〕10號
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2
王某婕(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科員)
晉市銀罰決字〔2025〕11號
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1
徐某芳(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貸管理部經理)
晉市銀罰決字〔2025〕12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4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2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征信查詢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3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3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征信授權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4號
未經同意查詢個人信息(企業)信貸信息
罰款人民幣
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三年
1
盧某寧(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征信授權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5號
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2
王某(時任山西沁水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街分理處征信查詢用戶)
晉市銀罰決字〔2025〕16號
違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詢及相關管理規定
罰款人民幣
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晉城市分行
2025年3月21日
一年
標簽: 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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