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宏信委任德恒律師事務所(香港)有限法律責任合伙為法律程序代理人
江蘇宏信(02625)公布,榮駱會計師行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A.13(2)條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條例第16部代表該公司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 的授權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
德恒律師事務所(香港)有限法律責任合伙獲委任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5年4月3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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