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被罰133萬元: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等
4月25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人民銀行溫州市分行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被罰款133萬元。
婁某恩(時任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總經理)對該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負有責任,被罰款3.3萬元。
孫某棟(時任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總經理)對該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負有責任,被罰款1萬元。
序號
當事人名稱 ?????(姓名、職務)
行政處罰 ???決定書文號
違法行為類型
行政處罰內容
作出行政處罰 決定機關名稱
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計算)
備注
1
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溫銀罰決字〔2025〕3號
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3.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處罰款13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溫州市分行
2025年4月22日
五年
?
2
婁某恩(時任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計劃財務部總經理)
溫銀罰決字〔2025〕4號
對龍灣農商銀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1.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2.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
處罰款3.3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溫州市分行
2025年4月22日
五年
?
3
孫某棟(時任浙江溫州龍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零售金融部總經理)
溫銀罰決字〔2025〕1號
對龍灣農商銀行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
處罰款1萬元。
中國人民銀行 溫州市分行
2025年4月22日
五年
標簽: 龍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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