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股份投資者索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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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8日 10:20 20
admin
2025 年3月 21日,公司發布《2024 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的公告。經公司自查,公司新增對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流動資產中存在回收風險的款項進行計提信用減值損失 5.8 億元,公司由盈轉虧。部分投資者或許存在索賠機會。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徐勁律師認為,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已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投資者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損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索賠損失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及傭金損失。(徐勁律師專欄)
暫定索賠條件:
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1日之間買入,并且在2025年3月21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可參與索賠(最終以法院判決為準)。(陽光股份維權入口)
投資者應準備下列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證券賬戶開戶信息確認單(原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證券交易記錄流水(從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有庫存股的還要打印出庫存股數)。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徐勁律師(執業證號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徐勁律師擅長在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件中為股民維權索賠,執業十余年來,曾代理投資者起訴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賠。)
標簽: 陽光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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