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被ST,股民索賠分析
登錄新浪財經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評等級
2024 年7月5日,易事特300376發(fā)布《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稱公司股票自2024年7月9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易事特”變更為“ST易事特(維權)”。同一天,易事特發(fā)布收到中國證監(jiān)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易事特年度報告財務指標虛假記載,具體涉及2017-2021年這連續(xù)五年的年報。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部分股民或許存在索賠機會。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徐勁律師(執(zhí)業(yè)證號14403200610948623)認為,根據證券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已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投資者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導致損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索賠損失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印花稅及傭金損失。(徐勁律師專欄)
暫定索賠條件:
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1日期間買入,并在2023年5月11日之后賣出或仍持有而虧損;(最終以法院判決為準)。(易事特維權入口)
投資者應準備下列材料:身份證復印件,證券賬戶開戶信息確認單(原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印章),證券交易記錄流水(從首次買入該股票至今并加蓋證券公司營業(yè)部印章,有庫存股的要打印出庫存股)。
(本文由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徐勁律師(執(zhí)業(yè)證號14403200610948623)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徐勁律師擅長在上市公司虛假陳述案件中為股民維權索賠,執(zhí)業(yè)十余年來,曾代理投資者起訴多家上市公司成功索賠。)
標簽: 易事
相關文章
發(fā)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