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典防務索賠新進展 部分股民提交起訴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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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觀典防務(維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觀典防務,證券代碼:688287)證券虛假陳述案取得新進展。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已代理部分投資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交起訴材料。(厲健律師專欄)
案情回溯,2024年5月28日晚,觀典防務發布《關于公司及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 <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因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高明先生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證券法》《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際控制人高明先生立案調查。當晚,觀典防務還發布了《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關于<公司2023年審計報告涉及保留意見事項內控審計報告涉及否定意見事項的問詢函>的回復》。(觀典防務維權入口)
值得關注的是,2024年4月30日,觀典防務發布《會計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報告的專項說明》,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觀典防務2023年年度財務報表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實控人等因證券虛假陳述行為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索賠,索賠范圍包括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和印花稅損失。
“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明確取消前置程序,我們正在分批代理投資者起訴。”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22年5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間買入觀典防務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盤還持有股票的受損股民,可依法索賠。索賠條件將根據證監會調查結論進一步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
索賠需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2022年5月1日起至今)、聯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厲健律師專欄)
標簽: 防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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