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新能源獲豁免嚴格遵守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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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7日 15:20 27
admin
山高新能源(01250)發布公告,緊隨要約結束后,待完成轉讓有效接納股份要約的合共8293.65萬股要約股份予要約人后,4.79億股公司股份(股份),相當于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21.31%由公眾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持有。因此,于結束公告日期,上市規則第8.08(1)(a)及13.32(1)條所載的25%最低公眾持股量規定未獲遵守,適當步驟將會被采取,以確保股份有足夠的公眾持股量。于本公告日期,要約人有意由其向選定的獨立第三方或在市場上,以減配或出售充足數目的股份的方式恢復股份的公眾持股量。
于要約結束后,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a)及13.32(1)條的規定的暫時豁免。
于2025年3月6日,聯交所已授出自結束日期(即2025年2月18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包括首尾兩日)期間的豁免,惟須通過刊發本公告披露豁免(包括詳情及理由)。倘公司情況有變,聯交所可能撤回或更改豁免。
標簽: 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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