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稅或迎重磅改革,對酒業影響有多大?
伴隨財稅體制改革深化,
消費稅改革正在謀劃“后移”和“下劃”,
對酒業特別是白酒產業帶來哪些變化?
伴隨新一輪財稅改革,消費稅傳出新信號。
日前,財政部在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2023年中央決算的報告中提出,下一步將推進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建立健全與中國式現代化相適應的現代財政制度。
6月25日,審計署受國務院委托,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作《國務院關于2023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在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方面,報告提出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完善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
消費稅改革,可能成為新一輪財稅改革重點。
今年3月公開的《關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將“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列入2024年財政改革發展工作,其中明確提出“推動消費稅改革”。目前,我國各類消費稅稅目商品共計15個,有12個具備零售環節征管可控條件,酒就是其中之一。
中國酒業協會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釀酒行業累計完成產品銷售收入10802.6億元,白酒營收7563億元,占比超過70%。如果相關消費稅政策調整,將如何影響行業,對酒業特別是白酒帶來哪些變化?
█消費稅“后移”與“下劃”
相關資料顯示,消費稅是我國前四大稅種中唯一的中央獨享稅,2023年總收入規模1.61萬億,占整體稅收比重的8.9%,100%歸屬于中央。
2022年中國稅務年鑒統計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消費稅收入主要來自于煙草、石油燃料、汽車、酒的消費稅稅目構成,分別占總消費稅比重的53.4%(生產加部分批發環節合計)、33%、7%、4.6%,而其他稅目消費稅合計僅占2%。
消費稅東部省份貢獻較多,東北、中、西、東部地區消費稅,分別占比為7.8%、16.8%、28.5%、39.9%。
過去以來,消費稅收入完全歸屬于中央,其稅收主要在生產環節,由生產方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財稅體制改革后,“下劃”是消費稅由過去完全歸屬于中央,將部分比例或部分稅目的消費稅收入劃給地方政府;“后移”則是由過去生產和代加工方在其所在地稅務機關代繳消費稅,后移至批發商或零售商向所在地稅務機關代繳。
“下劃”和“后移”后,消費稅部分收入將下劃消費地地方政府,部分稅種的納稅地也將從生產地轉至消費地。
銀河證券測算,如果將煙草、石油燃料、汽車、酒消費稅稅目的征收環節后移至批發零售,同時按照央地5:5分成的比例下放地方,東、中、西、東北地區省份稅收收入或將分別增加3308億元、1560億元、1593億元、500億元。
由此看來,如果消費稅變革正式落地,財稅體制將產生重大變化。
█鼓勵市場消費,重要產區銷區影響不一
對于此次消費稅改革,國泰君安研報提出,消費稅改革,擴大征稅范圍,后移征稅環節并逐步下劃給地方,同時相應調整稅率。其積極意義在于,地方可通過減少一些消費場景制約,來建立鼓勵消費的激勵機制。
由此看來,國家相關部門此次消費稅改革,目的是更有利于激勵消費。
另有專家觀點認為,過去我國財稅體制對地方政府收入端激勵主要體現在供給端,在歷次新舊動能轉換中,地方政府通過“競相發展、實干興業”快速形成產能。但上述方式,一定程度造成了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中“重生產、輕消費”。
消費稅改革后,消費稅在消費批發零售環節征收,規模較小數量較多,有利于培養更多稅源,并形成“消費拉動”的社會氛圍和目標導向。
另一方面,此次消費稅變革,征稅主體和環節發生變化,對白酒的主產區和消費區,帶來不同影響。
華夏新供給經濟研究院院長、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賈康分析,以貴州為例,當地知名白酒眾多,繳納的消費稅全部歸屬中央。如果消費稅改革,一部分通過留成保留在當地,可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而貴州名酒消費較多的廣東、北京等省市,則可以得到更多的消費稅。
遵義、宜賓、瀘州、宿遷、呂梁、亳州等都是知名白酒產區,一旦消費稅改革,可以通過消費稅地方留成獲得部分稅收,增加財力促進經濟發展。2023年東部10省主要消費稅課稅對象消費量合計全國占比49.4%,消費稅改革,對酒類主要消費區域更為有利。
對此,中國白酒學院常務副院長、川酒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四川輕化工大學管理學院研究員楊柳提出,消費稅征稅環節和留成比例改變,堅持市場消費導向。海外部分國家,酒類消費稅都是在消費者買酒后單獨收取,稅率也可能不同,真正實現“消費后才收稅”。從這個角度看,消費稅變革,符合消費拉動經濟的大趨勢。
█涉及銷售環節,推進有待觀察
此次消費稅改革,征稅將從工廠出廠價變為市場零售價,對批發零售帶來影響。
有券商分析,如果每瓶酒按照100元出廠價征稅,稅率12%,稅金12元;零售環節按照150元同樣稅率征稅,稅金18元,商家為保持利潤不受影響,很可能加價6元。一旦加價,部分白酒或出現銷售下滑,或有商家退出。
這種情況下,商家就會向廠家要求折扣或者補貼,名酒或者品牌酒具備較強溢價能力,有補貼空間,而中小品牌利潤菲薄,生存空間將被壓縮,行業可能出現“馬太效應”。
另一方面,消費稅改革后,“征管可控”也有待考驗。
楊柳分析,1994年以來消費稅多次改革,確定在生產環節征收酒類消費稅,很大程度是酒類廠家較為規范,征稅相對容易,便于把控。與之相對,酒類銷售主體數量多、規模小、鏈條長,“征管可控”有一定難度。
正因為如此,有專業人士表示,消費稅改革很可能“先試點,再逐步推進,酒類是否馬上進入試點也并未可知”;賈康也表示,關于消費稅改革有很多說法,目前都只是分析探討,尚無定論。
此外,浙商證券分析認為,歷史上白酒行業經歷多次消費稅稅制改革,但并未對行業產生較大負面影響。此次改革對行業整體影響有限,甚至可能利好頭部酒企發展,而中小酒企或面臨出清。數據顯示,1994/2001/2006/2009/2017年,白酒板塊歸母凈利潤增速分別為78%/-4%/72%/37%/45%,顯示出行業對稅制改革的較強適應能力。
中國酒業協會相關負責人透露,酒類消費稅改革并非新話題,已經討論過多次,國家相關部門也曾通過中國酒協開展調研,“協會目前還沒有得到正式通知,一切以相關文件為準”。
標簽: 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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